近日, 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fā)通知,明確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管理有關工作事項。
通知強調,探礦權轉采礦權、采礦權變更礦種或范圍,油氣礦產在探采期間探明地質儲量、其他礦產在采礦期間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應當編制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申請評審備案。
通知明確,凡申請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礦業(yè)權人,應在勘查或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提交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申請、礦產資源儲量信息表和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凡申請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建設單位,應提交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申請、礦產資源儲量信息表和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報告。
通知指出,自然資源部負責本級已頒發(fā)勘查或采礦許可證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其他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備案,需修改或補充相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評審備案礦產資源儲量規(guī)模達到大型,非油氣礦產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和油氣礦產探明地質儲量變化量達到大型,以及評審備案過程中存疑的應組織現(xiàn)場核查;重點審查工業(yè)指標、地質勘查及研究程度、開采技術條件、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研究和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等的合規(guī)性、合理性。